黄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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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黄春长
- 目前身份:
- 担任导师情况:
-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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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头衔: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博士生导师
-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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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领域:
地理学
- 研究兴趣:
黄春长,男,教授,博士生导师,1954.1出生,陕西省彬县香庙乡司牧村人。他1978年毕业于西北大学,先后留学爱尔兰国立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1994年6月归国任陕西师大教授,1996-2008年任旅游与环境学院院长,1997年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8-2002年兼任第九届陕西省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2003-2008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11年起担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代表大会代表。先后兼任教育部地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地理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环境变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第四纪科学研究会理事、第四纪科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地理学会副理事长。陕西省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陕西师大地理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学术带头人、地理学博士后流动站站长。地理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带头人。陕西省自然地理学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地理学教学实验示范中心带头人。陕西师大学报理科版主编等职务。
他长期从事环境资源科学人才培养和黄河流域、汉江上游流域环境演变与资源开发的研究工作,知识渊博,治学严谨,成果丰硕。先后主持完成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重点研究一万年来环境演变及其对于全球变化的响应规律。从多尺度揭示了季风气候变化,水文变化,土壤和土地质量变化。研究万年尺度特大洪水发生规律和水文学特性,为提高大型水利枢纽及防洪工程设计洪水可靠性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揭示黄土高原资源环境对全球变化的响应规律,为生态环境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技支撑。他领导的学术团队在国际全球变化与环境变迁学界形成重要影响。先后应邀在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芬兰、希腊、智利、埃及、印度、墨西哥、巴拿马、澳大利亚、坦桑尼亚和埃塞俄比亚等多国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并作特邀学术报告。其研究成果先后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150多篇,其中包括国际著名英文SCI期刊论文30多篇,出版《环境变迁》等著作5部。这些成果既丰富了地理学的时空理论,推动了地理学科的发展,也为资源开发、环境治理、防灾减灾、协调人地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曾经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三等奖,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等。他在201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在教学方面,他为人师表,既教书又育人,深受学生爱戴。曾荣获陕西师大教学优秀奖和优秀教师奖,被评为教育部骨干教师。先后主讲本科课程地貌学,环境变迁,专业英语,地球科学前沿;研究生课程环境变迁理论与方法,全球变化及其影响评估,全球变化与人地关系演变,第四纪科学进展,现代自然地理学,自然地理学前沿等。先后培养博士和硕士60多名。主持完成教育部“面向21世纪地理学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项目,获得陕西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他在担任陕西师大旅游与环境学院院长期间,主持建成地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地理学博士后流动站和5个硕士点。在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和历次学校教学评估当中,学院都被评为优秀教学单位、教学实习优秀单位。学院1999年被评为陕西省文明单位。狠抓高水平创新性科学研究,推动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使得陕西师大地理学科论文被引用率跃居全国地理学研究和教学机构的第六位(见《地理学报》2007年第3期)。旅游管理专业全国综合排名第四位(见《科学时报》2006.5.15)。
在担任陕西省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他尽职尽责,积极参加人大的会议和各种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他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政策水平,为我省的地方立法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他充分运用自己在国外留学工作六年的经验和从事环境资源科学研究的成果以及对旅游业的了解,积极向人大提出建议和议案。他先后提出了《加强秦岭北坡地区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管理》,《加强我省旅游商品开发生产》,《加快西安市煤改气工作步伐》,《严格城市噪声管理》,《加强对西周丰镐遗址保护》等建议;这些都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及时采纳。尤其是根据公众普遍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他在2002年提出《制定陕西省食品安全法》的议案,被大会正式立案,并制定颁布《加强我省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决议》。这项工作在全国走在了前头。他发挥专业优势,在制定修改陕西省《森林保护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渭河水污染管理条例》、《防洪法实施办法》、《土地法实施办法》、《石油煤炭天然气能源基地环境保护条例》、《城市水源地保护条例》《旅游管理条例》等许多法规时,坚持原则,踊跃发表意见,使其更加合理、公正,增加了这些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的地方法规建设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他在人大常委会上做的专题报告“西部大开发中的资源环境问题”、“教育要面向未来,培养具有全面素质的合格人才”得到好评。据《陕西日报》2002.9.7登载,他被评为陕西省“风云人物”。
在2003-2008年担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他以崇高的使命感,积极参加人大的会议和各种执法检查活动。他十分关心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制定食品安全法》的议案。他提出《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的议案》,被大会立案。在十届人大第十次常委会上,受到邀请列席会议,并就修订草案发表意见。还先后提出《关于制定学位法》《关于制定旅游法的议案》提出关于制定《商品包装法》和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被全国人大立案。他还就“稳定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问题,“新农村建设当中要重视农村环境污染的防治问题”等作了发言。他还积极参加各种视察和调研活动。尤其是关于西部大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减轻贫困地区农民负担、渭河流域综合整理、南水北调水源区汉丹江水质保护、城乡环境保护问题等多项专题调研,并且写出调研报告,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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