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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乐平
《经济师》,2002(6):26~27,-0001,():
-1年11月30日
文章在概要介绍国外企业集团立法的基础上,论述了甸企业集团立法模式的选择,并提出了我国企业集团的立法构想。同时,提出了我国企业集团相关法规的制定,由此,作者对于我国企业集团法律体系的建立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研究。
企业集团, 立法模式, 配套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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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乐平
河北法学,2003,21(3):43~45,-0001,():
-1年11月30日
对公司相互持股的概念、类型及利弊进行分析,指出相互持股是指企业法人互相进行投资,互相成为对方的投资人而持有对方的股权。根据相互持股的具体形态,将相互持股分为简单型、直线型、入射型、环型四种基本形式,关着重对我国目前所采用的相互持股形式的利弊进行分析。在上述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相关的立法经验,提出了公司相互持股的立法架构及方案。
公司, 相互持股, 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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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乐平, 纪丽芬
《经济师》,2005(7):26~27,-0001,():
-1年11月30日
我国破产法中关于清算组的选任制度与现行的破产法立法理念不相符合,导致了侵害社会利益、债权人利益及破产企业职工利益的问题时有安全。文章在研究和分析现行破产理念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破产清算组制度的缺陷,探讨在我国建立破产管理人以取代清算组,并引入政府公共办公室和私人管理人相结合的破产管理人双轨制度,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立法。
破产理念,, 清算组,, 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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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乐平
经济与社会发展,2003,1(1):97~102,-0001,():
-1年11月30日
将我国控股公司(母公司)转变成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是我国国企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和突破口。本文提出了将国有控股公司转变成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理论和法律依据,分析了我国国有资产从“两权分离”,到“授权经营”,再到“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历史过程,探讨了建立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以及实施的基本方案和对策,从而得出这样的结论:母子公司体制是建立我国现代企业制度,解决政府与企业产权关系的最佳选择。
母子公司体制, 委托代理, 国企改革, 国家授权投资机构, 法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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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乐平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3,25(3):28~33,-0001,():
-1年11月30日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是国家股股权代表不确定,权利义务不对等,董事会监督功能不健全以及外部环境制稀力弱等。本文着重结合我国实际,分析完善我国企业集团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主要法律措施,包括重构国有企业集团母公司的股本结构,明确国家股股权代表,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实行董事会负责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监督机制,培养一支职业企业家队伍,实行独立董事制等。
公司治理结构, 国家股,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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